白眉大虾 风云元老 楼主 2006-10-18 08:08 私信 引用 编辑 【事实】昨天帐号被十四偷用了。。。 哎,对不起大家了,帐号我没有看护好,忘了点退出了。。。昨天什么跟他混的那个纯属无稽之谈!!! ^_^☆我的网★络硬盘☆^_^^_^♀欢迎访问我的☆博客☆^_^
白眉大虾 风云元老 #2 2006-10-18 08:46 私信 引用 编辑 Quote:引用第1楼hf23于2006-10-18 08:09发表的“”:... 这也没有什么用解释的哦! 恩恩,还是解释下,不要让大家误会了 ^_^☆我的网★络硬盘☆^_^^_^♀欢迎访问我的☆博客☆^_^
白眉大虾 风云元老 #14 2006-10-18 10:10 私信 引用 编辑 Quote:引用第13楼乌云密布于2006-10-18 09:54发表的“”:支持大家罚大虾的决定 Quote:引用第12楼汉英于2006-10-18 09:52发表的“”:管理员管理自己的ID不利呀!是不是该受罚的呀?我知道错了,大家饶了我吧! ^_^☆我的网★络硬盘☆^_^^_^♀欢迎访问我的☆博客☆^_^
228ljj32 资深会员 #16 2006-10-18 10:12 私信 引用 编辑 Quote:引用第14楼白眉大虾于2006-10-18 10:10发表的“”:我知道错了,大家饶了我吧! 做错了就要罚.特别是 斑斑级别的. 大家也没有什么要求.每人发100个BB吧 复制“打倒黄鱼党”-粘贴 到你发表留言的后面一行。
228ljj32 资深会员 #17 2006-10-18 10:13 私信 引用 编辑 不过念其能主动承认错误.我就代表各位收他罚出的800BB得了.. 复制“打倒黄鱼党”-粘贴 到你发表留言的后面一行。
dycp125 高级会员 #18 2006-10-18 11:05 私信 引用 编辑 Quote:引用第14楼白眉大虾于2006-10-18 10:10发表的“”:我知道错了,大家饶了我吧! 自己受罚吧..怎么罚,就自己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