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眉大虾 风云元老 楼主 2006-10-18 08:08 私信 引用 编辑 【事实】昨天帐号被十四偷用了。。。 哎,对不起大家了,帐号我没有看护好,忘了点退出了。。。昨天什么跟他混的那个纯属无稽之谈!!! ^_^☆我的网★络硬盘☆^_^^_^♀欢迎访问我的☆博客☆^_^
不是自己 青铜会员 #2 2006-10-18 16:52 私信 引用 编辑 Quote:引用第38楼liupenglzm于2006-10-18 16:51发表的“”:强烈要求发钱~ 严重同意 じ☆安兴ve
不是自己 青铜会员 #3 2006-10-18 17:12 私信 引用 编辑 Quote:引用第41楼吾心深处于2006-10-18 16:56发表的“”:白眉大虾,由于你护号不力,罚款3000元,限于18日零点前打入我ID号! 给我吧,你的装不下 じ☆安兴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