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血案的详细经过
2006年11月7日约17时30分,我母亲黄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到广州市黄埔区新港生活区路口,突然被后面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区某超速撞倒在地,致其左手骨脘脱位。事故发生后,区某想开车逃逸,我母亲叫住她请求她送自己去医院治疗。区某只好停下车并口头承诺送母亲去医院治疗,但其声称身上没有带多少钱,而且家里有车,可以叫儿子开车过来一起前往医院比较方便,然后马上打了电话通知儿子徐某派人来处理事故,母亲无奈只好留在现场等待,但是实在疼痛难忍,只好通知丈夫梁某(我父亲)出来帮忙处理事故善后事宜。
接到母亲电话的时候,父亲正在家里煮饭,一听到母亲出事故了,父亲马上穿着拖鞋短裤跑了出去,出到现场,弄清楚了事情真相后,父亲并没有责怪区某,反而对她说:“大家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既然撞到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父亲想马上带母亲去治疗,但是发现匆忙中忘记了带钱包,估计我大概这个时候下班,父亲于17时49分打电话给我,当时我刚下班来到男朋友罗庭昌住处(其住处与我家都在新港生活区),父亲在电话里很焦急地说“你妈(黄某)出事故了,我因匆忙赶出忘记带钱,我们在生活区路口等你,你快带点钱来陪你妈去治疗。”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非常慌乱,以为母亲伤得很严重,我即对因要上夜班还在睡觉的男朋友罗庭昌说:“我妈出事故了,在生活区门口,我先过去看看。”说完,我就飞奔了出去。
17时55分左右,我赶到新港生活区门口时,看见一位中年妇女(事后得知其姓名区某)和父亲、母亲站在马路边上,母亲的手被撞伤了,表情很痛苦,父亲在和区某谈话。大概了解情况后,我便请求区某赶快带母亲去治疗。区某的神态像是在等人过来,她很不耐烦地对我说:“随便给100元你们自己去看就行了吧,不用我去了吧。”我对区某说:“这不符合手续,钱是另外一码事,现在带我母亲去医院治疗要紧。”区某坚称再等一会,她儿子正在开车赶过来,届时会送我们去医院。见区某不肯送母亲去医院,我着急地拉着母亲准备送她去医院治疗。
正在这个时候,区某的儿子徐某(目前已抓获归案)亦开车来到现场(原来后面还紧跟着几辆车,车上藏匿着6~7名凶手和大量专业作案凶器,发生血案时才知道原来对方早就做好一切行凶的准备),徐某一下车,就气势汹汹地拉区某走人,并对她说:“走人,不用理他们!”意欲离开时狠狠地推了一下站在旁边的父亲,父亲被推得站不稳,就对他说:“兄弟,是你妈撞伤了我老婆,不是我们撞到你妈啊,你怎么不问一声就走而且还推人,什么态度。”我在旁边也忍不住说:“你这么年轻,受过教育,应该要讲点道理,怎么一来不问清楚就推人呢。”徐某听到这番话后,恶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大声说:“哪用跟你们讲道理。”话音未落,我父亲马上就被他一拳打倒在地,突然从车上冲出来大约6、7名杀手,以年轻人居多,其中有一名约40多岁的中年男人,这帮人全部持着铁棒、木棍和西瓜刀等专业凶器。我们三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情景吓呆了,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们团团围住进行毒打,徐某和中年男人等把父亲打倒在地后又把他拽起推倒在马路边的花基上,我和母亲拼命地躲过身边凶手去保护父亲,同时跪着苦苦哀求凶徒们放过我们,徐某等人不但没有停止行凶,反而打得更狠了。当时,区某全程躲到车子旁边亲眼目睹了整个行凶过程,但其始终没有出面对其儿子等人的残忍行为予以劝阻。
中年男人突然举起母亲的自行车想向父亲砸去的时候,我和母亲用尽全力去拖住车胎,凶手举刀向母亲手指斩去,母亲痛的惨叫,手上鲜血直流。当凶手试图把刀再向我头砍过来的时候,我本能地向后弯了弯头,逃过一劫,差点就没命了。千钧一发之际,我男朋友罗庭昌因担心我妈的伤势而赶出了现场,万万没有想到看到的是我们一家被凶徒残忍毒打的场面。他赤手空拳不顾自身安危跑上来想阻止凶徒们继续行凶,但他还没有走近我们身边就被5、6个凶徒团团围住他用铁棒、木棍、西瓜刀等凶器往他身上致命的地方一阵乱打,母亲拼命地扑过去想用自己的身躯为罗庭昌挡住刀棍,却被中年男人一手拽住摔出老远,脚上也被其他凶手斩了一刀,鲜血直流。空中响了两声惊人的头壳破裂的声音后,毫无还手之力的罗庭昌随即倒在了地上,其他凶手见情况不妙落荒而逃,母亲再次扑过去抱住罗庭昌,最后走的徐某和另一名凶手还狠狠地对倒地的罗庭昌和母亲打了几下,然后拿着凶器慌忙逃走。我几乎崩溃地爬过去,绝望地抱起罗庭昌,当时他的头部血流如注,身上多处伤痕,昏迷不醒人事。凶徒们行凶后开车扬长而去。当时,行凶现场围观的群众有一百人之多,但摄于凶徒们暴力的淫威和嚣张的气焰,都不敢出手相助。当时的情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香港暴力电影中才能看到的行凶场面,竟然活生生地发生在我们良民的身上,当时的惨状无法用言语形容!最后,在我父亲单位同事的协助下我们四人被送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报警处理此事。
我男朋友罗庭昌送到医院后马上转往急救室进行抢救,我家三人当中母亲黄某的伤势最重,医院诊断为左肘关节脱位、左小腿挫裂伤、右小指伸肌腱离断伤等等,需要动手术和住院治疗;我和父亲也受了轻伤;罗庭昌的伤势非常严重,医院诊断罗庭昌为原发性脑干伤,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头部额骨等多处开放性多发性骨折,颅底骨折,头皮多处血肿伴挫裂伤,脾破裂,肾挫伤,闭合性胸部损伤,腰部挫伤及小腿部挫裂伤等等(详见病历照片),生命垂危。医生形容他的头就像一个西瓜从九楼摔下来,当即下达病危通知,并叫我们尽快通知家属前往,做好心理准备。靠着坚强的意志及强烈的生存欲望,我的爱人罗庭昌与重疾顽强地斗争了九天后于2006年11月16日凌晨1时50分经抢救无效结束了他年仅24岁的生命,永远地离开了我、离开了悲痛欲绝的亲人、离开了所有爱他的朋友、同学、同事!,所有人包括医院的医生护士都哭着说太可惜了,我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突如其来的打击和事实,一个与我从大学走来苦恋3年多的爱人突然无端含冤惨死!本想在农历年前与罗庭昌共结连理,但这一切美好都成为了泡影,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徐某、区某等一干凶徒!我们都是老老实实过日子的普通百姓,突遭此横祸,毁了两个幸福的家庭,毁了一个年轻有为的青年!罗庭昌父母得知噩耗后,当场昏倒在地,不省人事,至今仍茶饭不思,终日以泪洗面。我想起爱人的惨死,回忆起他生前的音容笑貌,不禁泪如雨下……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案发后,我们承受着巨大的哀痛把希望寄托于广州市黄埔区公安分局帮我们将凶手绳之于法,但案件进展过程迂回曲折,让我们心力交瘁和万般无奈!
案发后,我们立即报案和向警察说出凶手的居住地方(当时区某撞到我母亲时曾经讲出她是哪里人),黄埔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最初负责侦办此案的是黄埔区公安分局南岗派出所后移交上黄埔区公安分局刑警队)。2006年11月10日,一位警官拿着一组妇女的照片集过来医院给我和母亲分别辨认,我们分别一眼就辨认出引起此血案的区某。2006年11月13日,黄埔区公安分局通知我们三位受害人前往黄埔区刑警队作凶手相片辨认,我们三人当时一眼就辨认出凶手徐某和之前已辨认出来的区某,并作了正式辨认笔录。此后,一直到2006年11月24日,在我们再三追问下,办案人员告知我们凶手徐某已经自动归案,我们再追问区某是否也归案,办案人员口头答复以区某不构成刑事犯罪为由不予理会。
徐某落网后,并没有如实地供述他的罪行,他只交代了两名同犯的化名,
且声称他们是外地人,他甚至百般狡辩,污蔑罗庭昌带木棍出来现场先打到他,然后他才抢过木棍还击。凶手的狡辩在我们预料中,而我们万万想不到的是,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黄埔区公安分局在穗公埔(预)诉[2007]05号《起诉意见书》中也这样陈述:“……罗庭昌拿着一条木棍到达现场打到徐某后,由‘佬仔’从后面抱住罗庭昌,犯罪嫌疑人徐某抢得木棍朝罗庭昌打去……”可见,《起诉意见书》差点就把徐某描述成正当防卫了,看见这份颠倒黑白的《起诉意见书》,我们差点晕过去,想不到我男朋友无辜被人打死还要被人这样诬陷,特别是罗庭昌的父母,他的母亲被气得多次昏倒送院打点滴。我们就《起诉意见书》中不符合事实的部分询问相关办案人员,要求他们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但是没有任何人给一个合理的说法我们。于是,我们决定以信访的形式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我们去过很多相关部门信访、申诉,希望这个案子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监督,得到的答复却出奇一致:这个案件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有些部门甚至敷衍了事。
正当我们申诉无门,几度陷进崩溃的情况下,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
本案移送到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后,经过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的侦察和对我们被害人的重新笔录调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经过慎重审核和商量,曾于2007年2月7日作出穗埔检刑改[2007]1号《改变管辖通知书》,将本案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终于看见一线曙光的我们满怀希望通过市级检察部门的公正审查起诉后可以在中级人民***审理此案,起码这样可以避免凶手是黄埔区本地村人的关系优势和权力优势,给予此血案公平公正处理。但在农历春节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向我们被害人和死者家属出具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将本案撤退回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处理。其中的缘由,我们被害人和家属实在无从得知,但我们仍然期待着,有关办案部门能给一个明确说法。为何一个事实如此清楚明朗,证据如此充分的严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居然弄得如此神秘和迂回曲折。难道是徐某、区某之流在兴风作浪,干扰司法部门办案?
另外,本案为恶性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但案发至今,众多凶手只有徐某一人落网,而其他凶手,警方的解释是正在潜逃中,而且全是外地人,抓捕有困难(据我们了解,其实全部是本地人)。我们三位被害人也于2007年01月22日补充辨认出案发现场的中年男人(后来得知是徐某父亲),确认该名中年男人当时在现场行凶。但一直没有抓捕归案的消息,在我们追问下,办案人员称对方有不在案发现场的证人,而这些证人竟然是中年男人弟弟建筑工地的三位工人,他们声称案发时,中年男人在工地上干活。这样的证词让我们无法接受!但是我们苦于没有证人敢站出来证明中年男人当时的犯罪事实,只能任由凶手逍遥法外!
案发至今,区某一家一直没有对死者父母家人和我们作过任何慰问表示,哪怕是一句道歉的话语也没有,区某为逃避交通事故责任,利用我们被害人的善良,指使其儿子等人来行凶,其应当预见到该指使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的严重伤害,但其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案发过程中始终未制止徐某等人行凶,导致该惨剧的发生。区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作为一名母亲,死者父母含辛茹苦养了24年的大学刚毕业没多久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儿子就这样被他们残忍地杀害了,他们不仅没有丁点罪恶感和愧疚,反而为开罪而不惜造假口供、诬陷死者。结论就是他们本身就是社会的害群之马,是社会的渣滓、垃圾!
不将残忍的凶手们绳之于法,社会公理不容,国家法律不容!如果他们逃脱了国家法律的制裁,这个社会就没有公理,法律就失去了尊严和说服力!
我们希望通过将此案公诸于众,让更多的人关注这宗惨案,为我们提供有关线索,督促司法部门公正办理,摄于凶手们是本地恶霸,许多目击群众不敢站出来为我们作证,案件发生这么久也让取证工作遇到了很大困难。我们在这里请求曾经在黄埔区新港生活区门口目击此血案的热心人士,为我们提供证据,勇敢地站出来,加入我们的正义的斗争中,让残忍的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使社会得到和谐!
我们相信这个社会是有天理的,法律是公正的!让我们一起关注这件骇人听闻血案的最终结局。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建议!
(备注:本案从2007年4月22日起又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退回黄埔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重新进行侦查,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这个案件,如果哪位朋友愿意提供帮助,请与13560332400,梁小姐联系,我的EMAIL:
icyym@163.com ,欢迎热心人士提供建议和线索,非常感谢!)
有点长,不管很社会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