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轩辕剑于2006-09-24 13:28发表的“”:竟然没抢过楼上的。5555
引用第4楼801于2006-09-24 13:28发表的“”: 建议发红包“赎罪”~
引用第8楼捕风汉子于2006-09-24 13:41发表的“”:支持楼主发包
引用第12楼刘彬于2006-09-24 13:45发表的“”:扣-100分,楼主考试数学老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