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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失身了,男朋友就不要我了

郑宇鸣 F.Y.C成员
楼主 2007-05-01 12:59
私信 引用 编辑

我失身了,男朋友就不要我了

文章内容:(两页 第二页为答复)
http://edu.qq.com/a/20060330/000073.htm




另附:
无论是强暴还是经由少女的同意而奸污了少女,只要是与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行为、只要对方接触到了少女的生殖器官,不管是否有奸淫的事实,都按强奸罪论处。


不要觉得和你无关 和你很遥远 ..

girls 面对性侵犯 请反抗到底 为了你自己 为了爱你的每一个人
boys 看看就算了 别 动手动脚的
When you give of yourself, you receive more than you give.
darrenma 资深会员
#1 2007-05-01 17:15
私信 引用 编辑

呵呵
说句实话
要是我是那个男的
我也不要她了
原因不在于她失身本身

大家想想吧

仅仅因为和男朋友吵了一架,就做平常不做的事情(和陌生人聊天),可是要知道,别说是男女朋友,就算是结了婚,夫妻之间的磕磕碰碰都是在所难免的,以这样就违背本愿的事情……

就算这样,几天过去了,心情一直没好?还和陌生人聊天?还见面!真的就这么简单?
就算这样,至于ktv到深夜么?就算到了深夜,同学走了,自己为什么不走?!
就算这样,大学的宿舍门又叫不开的?
就算叫不开,该跟一个陌生人去住么?不要说什么有他妹妹在!他妹妹和你也是陌生人!!!!跟一个陌生的女人去住也是不应该的!!!
就算这样,他妹妹走了,为什么你还呆着?人家能去学校,为什么你不回学校?!
事情过了,唯一的表达就是拖进黑名单!
呵呵~~~
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访我惟一小龙女,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