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9楼天命于2007-02-08 17:52发表的: 看来做斑竹不容易啊
引用第21楼kingzu于2007-02-08 17:54发表的:没钱就打劫人!
引用第24楼herozhll于2007-02-08 18:09发表的:没办法,谁让你们有工资发
引用第26楼啊柱于2007-02-08 18:10发表的:恭喜豆豆了。..
引用第6楼光明于2007-02-08 17:27发表的:即然没钱,就罚豆豆给我们大家唱首歌吧。。哈哈
引用第28楼啊柱于2007-02-08 18:14发表的: 现在才知道我是好人。.闪吃饭去了。
引用第30楼winter5于2007-02-08 18:16发表的:或许豆豆很快就可以成为版主,到时候一定更开心的阿
引用第32楼铃铛于2007-02-08 18:16发表的:挖,斑竹也打劫挖
引用第35楼萧萧暮雨于2007-02-08 18:17发表的:哈 估计是昨天的BB都发完了 ~
引用第37楼fyq007于2007-02-08 18:20发表的:豆豆升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