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被 笨笨鱼 执行加亮操作(2008-04-28)
引用第14楼继续找北于2008-04-28 15:12发表的 :愿打愿挨咯,我认为米啥好稀奇的,不想买论坛也休想从你身上挖出一毛
引用第15楼音乐小猪于2008-04-28 15:12发表的 : 花钱不是不可以,最重要的,用钱买的,难听啊。。。建议改成花钱的方式为论坛捐献,这样加亮起来,也有意义,也证明爱论坛。。。不同的说法,一样的目的。有什么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