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笨鱼 管理员 楼主 2008-01-02 18:42 私信 引用 编辑 马甲自首及其他原因的说明处理专贴(处理到173楼) 本帖被 sniper54 执行提前操作(2008-04-03) 论坛开放了几天,新增了不少新鲜的血液,免不了有些人会注册些马甲,这是不允许的,但也有的人可能是同一局域网的缘故,有这原因的请跟贴说明,如果调查出来有人注册马甲在此公告5天内没有合理解释的,一旦查出,主号及马甲一律删除处理,有特殊原因的可跟贴说明。 如果你不小心注册了马甲,请跟贴主动承认,可以保留主号,要求删除马甲! Copy code[hide=999999]说名内容[/hide] 此贴严禁灌水,灌水的扣 100FYB!
kwh397 论坛版主 #1 2008-01-02 20:00 私信 引用 编辑 晕了,我们单位是局域网,IP是一样的,有好多的同事是我告诉他们的,这下怎么办? [hide=999999]还有我帮我的老婆注册了一个,这个不能算的吧,不然她会骂偶的。[/hide][ 此贴被kwh397在2008-01-02 20:0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