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2008-01-02 18:42
马甲自首及其他原因的说明处理专贴(处理到173楼)
本帖被 sniper54 执行提前操作(2008-04-03)
论坛开放了几天,新增了不少新鲜的血液,免不了有些人会注册些马甲,这是不允许的,但也有的人可能是同一局域网的缘故,有这原因的请跟贴说明,如果调查出来有人注册马甲在此公告5天内没有合理解释的,一旦查出,主号及马甲一律删除处理,有特殊原因的可跟贴说明。 如果你不小心注册了马甲,请跟贴主动承认,可以保留主号,要求删除马甲! [hide=999999]说名内容[/hide]
此贴严禁灌水,灌水的扣 100FYB!
#1 2008-03-12 16:30
已过期,不进行处理!
By:笨笨鱼
斑竹,不好意思回复到这里,风云墙转临时论坛的时候申请了一个,最近刚出差回来,一看好像不能转了,我把当时留的图片发上来,你看看能不能帮忙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