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2008-01-02 18:42
马甲自首及其他原因的说明处理专贴(处理到173楼)
本帖被 sniper54 执行提前操作(2008-04-03)
论坛开放了几天,新增了不少新鲜的血液,免不了有些人会注册些马甲,这是不允许的,但也有的人可能是同一局域网的缘故,有这原因的请跟贴说明,如果调查出来有人注册马甲在此公告5天内没有合理解释的,一旦查出,主号及马甲一律删除处理,有特殊原因的可跟贴说明。 如果你不小心注册了马甲,请跟贴主动承认,可以保留主号,要求删除马甲! [hide=999999]说名内容[/hide]
此贴严禁灌水,灌水的扣 100FYB!
#1 2008-01-02 23:43
[hide=999999]哈哈,管理员好,我们学校上网都是用的学校的局域网,可能IP是一样的,开放的时候我介绍给我同学,他也注册了个,ID是:暗夜骑士[/hide]
我的左手是往事,右手是时间。我的右手握住左手时是记忆,我的左手挣开右手时是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