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1楼默雷于2008-01-05 00:06发表的 :呵呵,小叶水王,下次我来给我红包
超过两个星期的帖子为老贴~请勿顶! 这个虽然是公告,但是也属于过期的类型了^_^(2008-01-14 15:42)